屡遭迫害 辽宁张运坤又被枉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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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鞍山市六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张运坤女士只因为向百姓讲述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屡遭迫害,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非法庭审,现如今得知又被立山法院冤判三年六个月。

张运坤一九五三年六月十五日出生,户籍所在地: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永乐街83栋2单元,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身心受益。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上午,张运坤与72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素芝在立山区太平早市,向过往的世人讲清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两人被曙光派出所警察绑架,分别被非法抄家,被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刘素芝和张运坤被立山区公安分局非法逮捕。曙光派出所警察伙同立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刘素芝与张运坤两位老人。八月十日上午,立山区法院对刘素芝与张运坤非法庭审,详情请看《屡遭冤狱迫害-鞍山刘素芝与张运坤又被非法庭审》。

十月八日得知张运坤被立山法院非法判三年半。此前九月二十九日得知刘素芝被立山法院枉判三年半。

以下是张运坤多次被迫害、非法判刑的简要情况: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当时张运坤非常不理解,这么好的功法江泽民为什么要取缔,她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后被警察非法抓捕送回鞍山,在鞍山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5天才回家。

张运坤二零零一年又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二零零三年为了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又被非法劳动教养三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仅因一张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光盘,张运坤被非法抓捕、构陷,鞍山铁东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非法判张运坤四年。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中共自篡权以来,血雨腥风,运动不断,杀地主、杀资本家、杀中共自己队伍中还有良知的人、杀知识分子、杀学生,杀的都是精英,中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都被毁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被毁坏,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维护公正,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要为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政法委负责人王建军:13188018801
办案人法官王铁杰:13898000955、0412-2696210
检察官相石:15841203214
检察官助理梁佳天
派出所办案人王子航:15042286966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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